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滁州学院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和子项目建设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24 访问次数: 595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滁州学院地方应用型

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和子项目建设组的通知

校党字〔201519

 

各党总支,各院(部)、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地方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分类发展的意见》、《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滁州学院关于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意见》和《滁州学院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滁州学院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和子项目建设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滁州学院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

  长:许志才

副组长:程  曦、郑朝贵(常务)

  员:许雪峰、吉晓华、晋秀龙、李庆宏、诸立新、

汪才明、卢福林、陈从江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领导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审定与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项目有关的各种规定、办法;审定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项目及各子项目的实施计划;落实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资金,审定项目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组织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项目进度和完成质量情况的检查工作;组织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项目的年度考核、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工作;协调与解决在实施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解决属于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中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负责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项目日常管理工作。晋秀龙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拟定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各子项目建设组做好项目整体和年度建设计划、资金预算(决算)、设备购置等材料的填报工作,协助财务处、资产与设备处和监察审计处等部门做好项目建设资金和设备购置计划实施的督查工作;实时监控项目实施情况和工作进度,及时发现、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实施项目的年度考核、中期检查、验收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各子项目建设组的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等。

二、滁州学院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子项目建设组

(一)应用型专业建设组

  长:李庆宏

  员:吉晓华、晋秀龙、诸立新、各院(部)院长(主任)

(二)应用型课程建设组

  长:李庆宏

  员:刘克忠、各院(部)院长(主任)

(三)应用型人才培养组

  长:李庆宏

  员:江文贵、音坤、各院(部)院长(主任)

(四)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组

  长:吉晓华

  员:李庆宏、诸立新、各院(部)院长(主任)

(五)应用型科学研究组

  长:诸立新

  员:吉晓华、晋秀龙、各院(部)院长(主任)

(六)校园基础能力建设组

  长:卢福林

  员:林玉标、辜庆志、蔡华、于春燕

(七)体制机制创新建设组

  长:许雪峰

  员:邢存海、吉晓华

(八)大学文化建设组

  长:汪才明

  员:江文贵、音坤、各院(部)党总支书记

各子项目建设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制订的有关项目建设的各种规定、办法;制定、上报整体和年度建设计划、资金预算(决算)、设备购置等,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报告;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并完成子项目建设任务,实现子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取得标志性成果,保证建设水平和质量;负责撰写和上报子项目建设总结报告,接受学校年度考核、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等;协调子项目在建设中的各种关系,解决属于子项目建设中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及时报告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等。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

2015624